一個工程項目,從設想到建成投產的全過程,可分為投資決策前時期,投資時期和生產時期。而項目可行性研究是泛指投資決策前時期。根據工程項目的深度和要求,這一時期又可分為機會可行性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等三個階段。
機會可行性研究,又稱為投資機會鑒定,是可行性研究的初階段。它的主要任務是在一個確定的地區和部門,根據對自然資源的了解,選擇建設項目,尋找有利的投資機會。
初步可行性研究,是進一步判斷該工程項目是不是有生命力,投資機會是否有希望,有哪些關鍵性問題需作專題研究等。
工程可行性研究,也稱為可行性研究,是確定工程項目是否可行的研究階段,它比初步可行性研究要求更全面,更深一些。其投資和成本估算要有相當的精確度。
以上三個研究階段,也就是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步驟,但不是絕對的。主要看有關工程項目的諸多問題是否已經明朗化,把握性有多大,如果把握性大,也可以越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