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帶大家來認識一下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的區別!
一、基本涵義
1、公開招標:是指采購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廣泛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或承包商、下同)參加投標。招標投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公開招標是一種由招標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開出版物上發布招標公告,所有符合條件的供應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參加投標競爭,從中擇優選擇中標者的招標方式。
2、邀請招標:是指采購人依法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隨機邀請3家以上供應商,并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其參加投標。邀請招標也稱有限競爭性招標(Restricted Tendering)或選擇性招標(Selective Tendering)、空間招標、限制性招標,邀請招標作為法定的采購方式之一,是公開招標方式的一種衍生形式,是指采購單位不發布采購信息,根據招標內容確定一批供應商,作為邀請投標對象,并將招標公告直接送往這批供應商,而其他供應商無從知道招標信息的一種招標方式。因此,是一種不公開的招標方式。邀請招標具有不使用公開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請的單位才是合格投標人、投標人數量有限等特征,同時具有招標費用少、周期短、招標評標工作量小、滿足采購人及時性等優點。因此,在實踐中,不少地方經常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實施采購。
3、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人直接與唯一的供應商進行談判,簽訂合同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是一種沒有競爭的采購方式。采購實體在適當的條件下向單一的供應商、承包商或服務提供者征求建議或報價來采購貨物、工程或服務。單一來源采購,也稱直接采購,是指達到了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但所購商品的來源渠道單一,或屬專利、首次創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購項目的后續擴充和發生了不可預見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等情況。
4、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通過與符合相應資格條件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分別談判,商定價格、條件和合同條款,并允許談判對象二次報價確定簽約人的采購方式,最后從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各種招標方式各有千秋